关于办理200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教师: 200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聘结果已发文公布,本年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请于4月7日前到院办办理制作技术资格证书的相应手续。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填写基本信息,交一寸正面免冠照一张。照片背面请写明部门、姓名。 此前已办理过资格证书人员,需要重新制作证书的,须持补办申请报告及遗失登报声明,方可办理补证手续。有关专业、评委会名称及评定时间等栏目填写清楚。 院办 2007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