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2级的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制度管理办法》(浙工大教〔2021〕29号)文件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开展本学期创新创业实践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认定范围:2022年9月至2026年5月
2.认定对象:2022级本科毕业生
3.认定标准:详见《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制度管理办法》(附件1)和《浙江工业大学创业学院关于印发本科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的通知》(附件2)。
4.学生申请:学生凭参加创新创业实践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浙江工业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审批表》(附件3)向所在学院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特别提醒,原先PU或钉钉上面发起的讲座、报告和论坛,均可与其他活动申请认定学时的方式一样,与审批表一同附上证明,参与学时认定。
5.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并予以公示。
6.公示登记:公式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同学登记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工作要求:2022级各班班长主要负责,年级团总支统筹,各班班长根据文件打包要求汇总提交至年级团总支,并于3月20日17:00前,以年级为单位提交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的相关证明材料、《浙江工业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审批表》(附件3)、《betway西汉姆联2021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时汇总表》(附件4)打包发送至邮箱bxlin@zjut.edu.cn,文件打包要求如下: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关于印发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工大教〔2021〕29号.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创业学院关于印发本科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的通知-浙工大创业学院〔2023〕3号.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时审批表》.doc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2022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时汇总表(新表).xlsx